200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必看
相关链接: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复习全攻略 宪法学的主要知识点:
1.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我国1982年《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只二以上多数通过。 4.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5.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6.英国宪法,实际上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陆续颁布的宪法性法律和不同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宪法惯例、判例所构成。 7.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的宪法的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8.从英国宪法的发展来看,具有影响的主要是在各个时期由议会制定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的宪法性法律,如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等。这些宪法性文件,标志着英国宪法的产生。 9.英国宪法的特点:(1)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2)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 (3)是典型的柔性宪法的国家 10.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宪法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11.美国宪法的产生,经历了从《独立宣言》到制定各州宪法和《联邦条例》,在到制定《联邦宪法》这样一个发展过程。 12.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的重要的历史文献,马克思称之为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13.美国宪法的特点: (1)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2)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3)确立了三权分立、联邦制等重要的宪法原则 14.在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典的国家是法国。 15.1780年制定的《人权宣言》是法国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中颁布的著名纲领性文件。 16.法国国民议会于1791年制定了法国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 17.法国宪法的特点: (1)法国宪法数量较多 (2)法国宪法内容变化较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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